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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共和国政府对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互免增值税或类似税收的协议》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9号
2016-07-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共和国政府对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互免增值税或类似税收的协议》生效执行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9号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16-07-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共和国政府对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互免增值税或类似税收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于2016年6月20日在华沙正式签署。按照《协议》规定, 《协议》自2016年7月1日起生效执行。
《协议》以英文签署,英文文本及中文译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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