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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10〕4号
2010-02-08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文号:税委会〔2010〕4号

发文机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0-02-08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秘鲁的6809个税目商品实施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率(详见附件)。
附件: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目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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