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文号:税委会〔2010〕4号
发文机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0-02-08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秘鲁的6809个税目商品实施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率(详见附件)。
附件: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目税率表
文号:税委会〔2010〕4号
发文机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0-02-08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秘鲁的6809个税目商品实施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率(详见附件)。
附件: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目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