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财税〔2004〕38号
2004-02-1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文号:财税〔2004〕38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04-02-16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奥运会场馆占用耕地申请免征耕地占用税的请示》(京财税〔2003〕211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为支持北京市举办2008年奥运会,同意对奥运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