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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 文号 | 成文时间/签订时间 | 制定(发文)单位/签订国家(地区)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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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执行有关规定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1号 | 2016-12-29 | 国家税务总局 | ☆ |
| 关于进一步完善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执行有关规定的公告 | 暂无 | 2016-12-29 | 国家税务总局 | ☆ |
| 关于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 暂无 | 暂无 | 国家税务总局 | ☆ |
| 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沪财税〔2017〕12号 | 2017-01-24 |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 ☆ |
| 关于“十三五”期间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 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6〕68号 | 财关税〔2016〕68号 | 2016-12-29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 ☆ |
| 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 | 暂无 | 暂无 |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中央文明办, 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海关总署,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林业局, 旅游局, 国管局, 外汇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民航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全国工商联, 中国铁路总公司 | ☆ |
| 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 | 暂无 | 暂无 |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中央文明办, 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海关总署,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林业局, 旅游局, 国管局, 外汇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民航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全国工商联, 中国铁路总公司 | ☆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税函〔2004〕839号 | 2004-06-23 | 国家税务总局 | ☆ |
| 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 | 暂无 | 暂无 |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中央文明办 | ☆ |
| 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 | 暂无 | 暂无 |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中央文明办, 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海关总署,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林业局, 旅游局, 国管局, 外汇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民航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全国工商联, 中国铁路总公司 | ☆ |